福建省南安市自来水公司供水业务办理指南

栏目: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:2022-11-01

一、开户申请资料

1、个人用户: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、户主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。(供核验)

2、单位用户:提供户主营业执照(或组织机构代码证、信用代码证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)原件或复印件(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)

用户可通过水司营业窗口、公众号、掌上营业厅、公司官网、客服热线等,办理申请手续。

二、一次性告知,容缺办理

执行一次性告知,在办理用水接入报装时,报装资料齐全的即时受理、限时办结。

推行容缺受理,报装资料若不齐全的,根据用户承诺,先受理报装,缺失资料可在接入通水前补齐。

三、获得用水环节及时限

用水报装办理环节:只需1个环节,即从报装受理申请到验收通水,用户只需参与1个环节。

符合供水安装条件的,供水接入不超过0.5个工作日(受理即勘察)(不含方案设计、工程预算、现场施工的时限),对符合国家工程技术标准、规范设计和施工,予以通水。

四、竣工验收及移交使用

施工单位组织施工,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,转回营业所办理入户并通知用户投入运行。

五、收费标准

用户报装申请不收费,免费提供接驳方案、供水报装设计审核、验收通水服务。

注:允许有施工资质的第三方承揽报装业务。

 

二、过户申请

1、个人用户: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、户主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。(供核验)

2、单位用户:提供户主营业执照(或组织机构代码证、信用代码证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)原件或复印件(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)

用户可通过水司营业窗口、掌上营业厅、公司官网、客服热线等,办理申请手续。

 

三、民用户分户申请

民用户新增分户需符合分户条件,即原用水点常住人口超过5人以上或同一用水点内居住3户(外来务工租户等)以上,原已开户但用水人口较多造成用水量大,可申请分户。

持房产证复印件,户口簿复印件、产权相关证明复印件。

四、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据需知

1、专业发票开据要求

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开票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。

2、开票资料内容

开据增值税专业发票须告知开票资料:

(1)公司名称

(2)税务登记号(统一社会机构代码证)

(3)公司地址

(4)公司电话

(5)公司开户行及帐号

3、需提交纸质材料

(1)上述开票资料需提交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
(2)已三证合一企业仅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。

(3)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。